父親告上大學女兒索要贍養費,要求每月支付1500元,近日,一父親將女兒告上法庭索要贍養費的案件引發網友關注。原告張父稱自己出車禍后,多次聯系女兒想讓她回來照顧自己,但女兒都未回應,最后還把他拉黑了。無奈下他只能將女兒告上法院,請求法院判令女兒,每月支付贍養費1500元。

被告張女士辯稱自己還在上大學一沒有能力負擔父親的贍養費,二也沒有時間回去陪護。她認為家里還有兩個哥哥照料,并不需要她。而拉黑父親電話是因為他發的短信都是抱怨,給學習緊張的她增加了心理負擔。
父親告上大學女兒索要贍養費
原告張父訴稱:我出車禍后,在病房給女兒打電話,想讓女兒回來照顧,她次次都不接,我又發信息,她一次也沒回,后又把我的電話拉黑了。無奈之下訴至法院,請求法院判令女兒,每月支付贍養費1500元。
被告張女辯稱:我現在還在上大學,一沒有能力負擔父親的贍養費,二也沒有時間回去陪護,況且家里還有兩個哥哥照料,也不用我回去,再說拉黑父親電話,也是無奈之舉,因為其所發短信均是抱怨,讓本來學習就很緊張的我,身心更加疲憊。
法院審理認為民法典第二十六條規定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,扶助和保護的義務,《老年人權益保障法》第十四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,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。本案中,張父發生交通事故后,要求女兒照料和支付贍養費,系合法合理的訴求,但張女正在接受大學教育,沒有時間回去陪護,也沒有收入來源支付贍養費,故張父的訴求,法院不予支持。
判決后承辦法官跟進釋法說理,勸導張女理解父親的不容易,在完成學業的同時,多關心多問候父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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